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政协研究室 作者: 时间:2025-10-11 【字体:大 中 小】

2025 年 9月8日晚上 7:30,在东方安颐酒店C202会议室,区政协主席张翠萍主持召开政协门头沟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如下议题。


一、会前学习

(一)9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二)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


二、审议通过了有关制度文件

1.审议通过了《政协门头沟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政协门头沟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依据《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的若干意见》,结合门头沟实际制定,共分为指导思想、优化协商议题生成、夯实协商议政思想根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协商会议质效、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培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发挥各方协商议政作用、强化组织保障等九个部分27条。

会议原则同意,会后由办公室印发执行。

2.审议通过了《政协门头沟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规定》。

会议听取了《政协门头沟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规定》的起草说明。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及北京市政协相关条例,结合门头沟区委信息工作要求与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分为总则、原则与主要内容、报送主体与要求、收集与处理、机制保障、反馈与激励、附则等七章27条。

会议原则同意,会后由办公室印发执行。

3.审议通过了《政协门头沟区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定》

会议听取了《政协门头沟区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定》的起草说明。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区委相关实施意见,结合门头沟区政协实际,制定本规定,旨在为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建设首都西大门贡献智慧。分章节对核心指导思想与原则、机构设置与职责、提案提出与要求、审查与处理、办理与督办、分析与表彰、附则说明。

会议原则同意,会后对文件添加原文件废除的说明后,由办公室印发执行。


三、通报第十七次主席会审议通过的文件

书面通报了《政协门头沟区委员会2025年政协委员思政实践教育工作方案》。


出  席:张翠萍  杜斌英  顾慈阳  郑华军  孙建新

付军利  王九中  王金杰  刘亚丽  妙  有

邓秀梅  史维莎  刘  奎  安国志  杜  军

张  伟  张  娅  金晓莲  金家胜  郭兆瑞

彭天和  韩  莹  翟凤磊  黄殿琴  吴宜夏 

缺  席:贾卫东  苗建军  王韶生  刘晓华  卢佳楠

俞陈锋  张水宁  何宇宁  刘  言  沈开涛

耿  岩  魏洪兴  

列  席:张伊蒙  张  娜  光善红  李玉国  陈晓红

  伏建伟  安久亮  段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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